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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2-17 来源:点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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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659,2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20%。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成功源自专一,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始终致力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验测试仪器、试剂及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医疗机构提供凝血、血液流变、血沉压积、血小板聚集等自动化检验测试仪器及配套的试剂和耗材,主要使用在于血栓性及出血性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

  公司专注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构建了覆盖仪器、试剂及耗材的核心技术集群,拥有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溯源方法5大核心技术类别,形成了集仪器、试剂及耗材于一体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覆盖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主要检验测试的项目,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层级终端医疗机构需求,是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领先的国内生产商。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生产、以产定购、以销定产、以经销为主”的经营模式,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惯例、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客户分布情况。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研发中心负责编制生产各产品所需采购原材料的物料清单和质量发展要求,并对采购原材料进行分类;物资部依据物料技术指标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公司经过严格评审和长期质量验证,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负责制定年度销售计划,生产中心根据销售计划定制生产计划,并依据市场情况、库存情况和销售量情况随时调整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最后由生产中心组织生产,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把控,以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

  公司建立了覆盖仪器、试剂、耗材产品线的开发团队,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研发中心作为承担公司科学技术创新及技术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设计计划、技术探讨研究、新产品研究开发和产品重大改进的设计、收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技术进行理论实践研究、编制设计文件及关键工艺等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内销售为主。由于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主要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所以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既能提升销售服务能力、扩大对计算机显示终端覆盖范围,又能避免直销模式下终端医疗机构的账期较长对公司造成的资金占用。

  公司主要营业产品为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验测试仪器、试剂及耗材,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下属的血栓与止血诊断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10月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行业细分,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疗仪器设施及器械制造”行业中的“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子行业(分类代码C3581)。

  体外诊断市场与各地区的人口总数、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技术及服务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慢性病、传染病发病人数的一直增长以及体外诊断检测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成为驱动体外诊断市场持续不断的发展的主要因素。

  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奠定了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空间,2014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为300亿元,2014-2018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8.6%,高于同时期全球平均增长水平。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已超越900亿人民币。从细致划分领域来看,中国体外诊断市场由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血栓与止血诊断等细致划分领域构成。目前中国血栓与止血诊断市场处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2018年市场规模约55亿元,预计2023年我国血栓与止血诊断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18亿元,2018-2023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6.5%。

  随着我们国家科技水品的逐步的提升、医疗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和居民健康意识的逐渐增强,体外诊断行业表现出技术上的含金量高、市场规模大、增速快和发展的潜在能力大等特点。

  体外诊断研发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涉及检验医学、临床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学科,体外诊断仪器的研发涉及光机电、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学科,体外诊断试剂与体外诊断仪器要进行匹配和协调,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

  体外诊断是诊疗的前提,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体外诊断行业是医疗器械行业中体量大、增速较快的子行业。

  在我国由于临床认知不足,在血栓与止血诊断技术应用上与欧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医疗机构对于血栓与止血检验测试的项目的理解和应用还有持续发展的潜力。目前在中国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呈现出从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筛查,向疾病预防、疾病诊断和药物监测发展的趋势,三级医院开展的血栓与止血检验测试的项目种类持续不断的增加。同时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到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数量迅速增加,这一层级医院对血栓与止血学科认知不足的情况更为突出。因此随着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学术教育的普及以及临床医生对学术认知的不断深入,各级医疗机构对出凝血主流及特殊检验测试的项目的应用需求将持续增长。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光机电、软硬件、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研发周期较长且投入也相对较大,同时在法律及安全方面的要求较为严苛。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进程缓慢、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等情形。新进入者一般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技术,这成为其进入行业的主要门槛。另外,就具体产品而言,技术门槛还包括产品专利门槛。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覆盖仪器、试剂及耗材的核心技术集群,具备突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企业具有15项核心技术,主要涉及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溯源方法五个方面。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并发展成熟,目前企业具有专利26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公司在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上开展的“非牛顿流体流变学特性测试技术探讨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和200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获得了科学技术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等颁发的多项重要荣誉。

  公司研制了非牛顿流体粘度标准物质并被认定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同时制定了相应测量程序,为血流变测试仪提供了统一量值的标准平台,使得血流变检验测试的项目可以向国家标准溯源,为构建血流变检验测试的项目的溯源体系作出了贡献。公司还通过向国家卫健委及下属省市级临床检验中心提供血流变质控品,推进了血流变行业室内、室间质评的发展。

  公司生产凝血测试仪、血流变测试仪、血沉压积测试仪、血小板聚集测试仪、诊断试剂、质控品和耗材等产品,产品线覆盖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的主要应用领域,可应用于脑卒中、冠心病、静脉血栓栓塞症等血栓性疾病和出血性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目前公司生产或经营的试剂产品已经覆盖国内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行业中的主流检验测试的项目,能够很好的满足计算机显示终端多元化的临床需求。

  报告期内血栓与止血检测技术的临床应用,呈现出从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筛查,向疾病预防、疾病诊断和药物监测发展的趋势。随着新型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s)的发展,大量临床验证表明,单靶点的抗凝治疗也需要靶向监测。因此出凝血检测特殊项目(包括PC/PS/LA/vWF/Anti-Xa/凝血VIII/凝血IX因子等项目)的开展不仅弥补了传统实验室监测的空白,更是将诊断水平向精准治疗、个体化治疗方向持续推进,符合临床技术应用的发展的新趋势。在临床需求引导下,以上出凝血检测特殊项目也将遵循从三级医院逐渐向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发展的规律,最终在国内市场上得到应用和普及,带来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新一轮的发展。

  随着临床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的提升,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的技术发展也经历了从开放式系统走向仪器和试剂一体化封闭式系统的发展历史。目前国际领先的三大凝血检测系统生产厂商(思塔高、美国国家仪器实验室、希森美康)均是向封闭系统方向发展。公司的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发展也遵从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向能覆盖多方法学的封闭式系统,向更加快速、更加准确、更加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0,146.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615.20万元。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39.84万元,同比下降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8.84万元,同比下降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15.16万元,同比增长1.78%。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21,638,065.55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1.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21,638,065.55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有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业绩说明会定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0:00-11:00在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公司总经理王海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丁重辉女士;首席财务官李国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嘉翃先生。

  (一)投资的人可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有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0年5月21日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内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内容: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401,464,960.27元,较年初增长22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56,152,023.97元,较年初增加261.94%。公司实现营业收222,398,393.41元,同比减少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88,424.17元,同比减少2.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151,623.47元,同比增长1.78%。

  表决内容: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内容: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内容:基于公司2020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内容: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50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7.2万元人民币,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462、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0,612,496.5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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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659,2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20%。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成功源自专一,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始终致力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验测试仪器、试剂及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医疗机构提供凝血、血液流变、血沉压积、血小板聚集等自动化检验测试仪器及配套的试剂和耗材,主要使用在于血栓性及出血性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

  公司专注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构建了覆盖仪器、试剂及耗材的核心技术集群,拥有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溯源方法5大核心技术类别,形成了集仪器、试剂及耗材于一体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覆盖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主要检验测试的项目,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层级终端医疗机构需求,是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领先的国内生产商。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生产、以产定购、以销定产、以经销为主”的经营模式,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惯例、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客户分布情况。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研发中心负责编制生产各产品所需采购原材料的物料清单和质量发展要求,并对采购原材料进行分类;物资部依据物料技术指标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公司经过严格评审和长期质量验证,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负责制定年度销售计划,生产中心根据销售计划定制生产计划,并依据市场情况、库存情况和销售量情况随时调整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最后由生产中心组织生产,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把控,以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

  公司建立了覆盖仪器、试剂、耗材产品线的开发团队,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研发中心作为承担公司科学技术创新及技术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设计计划、技术探讨研究、新产品研究开发和产品重大改进的设计、收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技术进行理论实践研究、编制设计文件及关键工艺等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内销售为主。由于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主要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所以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既能提升销售服务能力、扩大对计算机显示终端覆盖范围,又能避免直销模式下终端医疗机构的账期较长对公司造成的资金占用。

  公司主要营业产品为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验测试仪器、试剂及耗材,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下属的血栓与止血诊断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10月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行业细分,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疗仪器设施及器械制造”行业中的“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子行业(分类代码C3581)。

  体外诊断市场与各地区的人口总数、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技术及服务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慢性病、传染病发病人数的一直增长以及体外诊断检测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成为驱动体外诊断市场持续不断的发展的主要因素。

  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奠定了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空间,2014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为300亿元,2014-2018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8.6%,高于同时期全球平均增长水平。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已超越900亿人民币。从细致划分领域来看,中国体外诊断市场由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血栓与止血诊断等细致划分领域构成。目前中国血栓与止血诊断市场处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2018年市场规模约55亿元,预计2023年我国血栓与止血诊断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18亿元,2018-2023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6.5%。

  随着我们国家科技水品的逐步的提升、医疗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和居民健康意识的逐渐增强,体外诊断行业表现出技术上的含金量高、市场规模大、增速快和发展的潜在能力大等特点。

  体外诊断研发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涉及检验医学、临床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学科,体外诊断仪器的研发涉及光机电、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学科,体外诊断试剂与体外诊断仪器要进行匹配和协调,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

  体外诊断是诊疗的前提,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体外诊断行业是医疗器械行业中体量大、增速较快的子行业。

  在我国由于临床认知不足,在血栓与止血诊断技术应用上与欧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医疗机构对于血栓与止血检验测试的项目的理解和应用还有持续发展的潜力。目前在中国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呈现出从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筛查,向疾病预防、疾病诊断和药物监测发展的趋势,三级医院开展的血栓与止血检验测试的项目种类持续不断的增加。同时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到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数量迅速增加,这一层级医院对血栓与止血学科认知不足的情况更为突出。因此随着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学术教育的普及以及临床医生对学术认知的不断深入,各级医疗机构对出凝血主流及特殊检验测试的项目的应用需求将持续增长。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光机电、软硬件、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研发周期较长且投入也相对较大,同时在法律及安全方面的要求较为严苛。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进程缓慢、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等情形。新进入者一般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技术,这成为其进入行业的主要门槛。另外,就具体产品而言,技术门槛还包括产品专利门槛。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覆盖仪器、试剂及耗材的核心技术集群,具备突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企业具有15项核心技术,主要涉及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溯源方法五个方面。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并发展成熟,目前企业具有专利26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公司在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上开展的“非牛顿流体流变学特性测试技术探讨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和200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获得了科学技术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等颁发的多项重要荣誉。

  公司研制了非牛顿流体粘度标准物质并被认定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同时制定了相应测量程序,为血流变测试仪提供了统一量值的标准平台,使得血流变检验测试的项目可以向国家标准溯源,为构建血流变检验测试的项目的溯源体系作出了贡献。公司还通过向国家卫健委及下属省市级临床检验中心提供血流变质控品,推进了血流变行业室内、室间质评的发展。

  公司生产凝血测试仪、血流变测试仪、血沉压积测试仪、血小板聚集测试仪、诊断试剂、质控品和耗材等产品,产品线覆盖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的主要应用领域,可应用于脑卒中、冠心病、静脉血栓栓塞症等血栓性疾病和出血性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目前公司生产或经营的试剂产品已经覆盖国内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行业中的主流检验测试的项目,能够很好的满足计算机显示终端多元化的临床需求。

  报告期内血栓与止血检测技术的临床应用,呈现出从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筛查,向疾病预防、疾病诊断和药物监测发展的趋势。随着新型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s)的发展,大量临床验证表明,单靶点的抗凝治疗也需要靶向监测。因此出凝血检测特殊项目(包括PC/PS/LA/vWF/Anti-Xa/凝血VIII/凝血IX因子等项目)的开展不仅弥补了传统实验室监测的空白,更是将诊断水平向精准治疗、个体化治疗方向持续推进,符合临床技术应用的发展的新趋势。在临床需求引导下,以上出凝血检测特殊项目也将遵循从三级医院逐渐向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发展的规律,最终在国内市场上得到应用和普及,带来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新一轮的发展。

  随着临床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的提升,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的技术发展也经历了从开放式系统走向仪器和试剂一体化封闭式系统的发展历史。目前国际领先的三大凝血检测系统生产厂商(思塔高、美国国家仪器实验室、希森美康)均是向封闭系统方向发展。公司的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发展也遵从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向能覆盖多方法学的封闭式系统,向更加快速、更加准确、更加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0,146.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615.20万元。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39.84万元,同比下降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8.84万元,同比下降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15.16万元,同比增长1.78%。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21,638,065.55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1.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21,638,065.55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有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业绩说明会定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0:00-11:00在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公司总经理王海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丁重辉女士;首席财务官李国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嘉翃先生。

  (一)投资的人可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有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0年5月21日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内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内容: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401,464,960.27元,较年初增长22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56,152,023.97元,较年初增加261.94%。公司实现营业收222,398,393.41元,同比减少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88,424.17元,同比减少2.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151,623.47元,同比增长1.78%。

  表决内容: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内容: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内容:基于公司2020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内容: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50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7.2万元人民币,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462、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0,612,496.5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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