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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07 来源:瞬干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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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推动红十字精神在青少年中传承和弘扬,并真正成为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建议》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等《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逐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逐步加强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红十字事业是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与中华民族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前途和希望。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新时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改进卫生和健康教育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组织并且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有益于学校文明创建,有益于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益于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积极健康的人格,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开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着力完善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学校红十字会在推进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

  (一)总体目标。今后一个时期,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规划,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学校文明创建、教育教学任务、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需要的校内外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规范的学校红十字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到“十四五”末,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建有红十字会组织,切实做到“六有”:有完整的组织架构、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红十字青少年活动阵地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阵地。

  (二)基本任务。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际人道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开展符合青少年各阶段身心特点的疾病预防、心理健康、应急避险、救护培训等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组织有关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宣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救护别人的生命的救助理念。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内外红十字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培育一批红十字文化传播基地、人道教育基地、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等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阵地。

  ——加强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针对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知识和技能纳入教育内容,培训培养急救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红十字应急救护课程资源。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防控、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防灾避险等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启动“红十字爱眼护眼工程”,开展预防艾滋病、心理疏导、远离烟草和毒品等健康教育,有效保护、积极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宣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救助别人的生命的科学知识和助人理念,在大学阶段倡导青少年参与宣传、适度的参与捐献或报名,为这一生命工程积蓄后备力量。

  ——开展志愿服务。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与第二课堂、少先队和共青团活动等相结合,按照符合年龄特点、知识层次、能力水平的原则,开展围绕人道互助和保护生命健康的红十字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开展围绕人道主题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托学校特色成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实行数据库管理,组织体现人道精神的志愿服务活动,为青少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平台。引导、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策划和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打造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品牌。

  ——传播人道理念。将中华民族孝慈仁爱传统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原则相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播红十字精神相结合,在学校积极宣传中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开展青春善言行、探索人道法、人道辩论赛等人道主义教育项目,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内报刊、网络站点平台、第二课堂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交流营、训练营、文化节、主题竞赛、创新传播等活动,倡导保护人的生命与尊严的理念,涵养道德品质,引领社会风尚。

  ——增进交流合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内外红十字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国际国内有关活动,增进地区间红十字青少年的友谊与合作。支持青少年参与东亚、亚太直至全球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网络建设,引导青少年参与跨文化交流、人道问题交流,关注人类面临的全球性挑战,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阵地建设。加大投入建设博爱校医室,建好用好红十字文化传播基地、人道主义教育基地、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等阵地,发挥阵地在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培训、健康安全教育、志愿服务等方面作用,培育一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阵地。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支持机制,探索政府、学校、社会共建共享红十字青少年阵地机制,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设施完备、符合青少年特点并能实现自主运转和持续发展的红十字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三)分类重点。各地要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真实的情况,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特点和知识层次,按照青少年成长规律结合学业任务,分别开展不同内容、不一样的层次的活动。

  在小学,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开展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红十字特色课内外活动,就近就地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帮助青少年树立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互助互爱的道德观念,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

  在中学,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宣传,使青少年学生了解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根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疾病防控等健康知识、安全与应急避险等方面的学习,适度结合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的宣传教育,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参与适合年龄和能力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引导青少年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中学阶段侧重教育引导青少年了解红十字会宗旨,理解基本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树立规则意识,培养责任意识,学习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护、卫生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在大学,重点传播中国红十字会法和国际红十字运动根本原则、国际人道法,弘扬人道精神;普及应急救护技能、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结合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预防艾滋病宣传和青年同伴教育等活动,开展生命教育;宣传和倡导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广泛组织并且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热心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的目的,培养青年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加快建立学校红十字会。学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本着积极、自愿的原则,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成为红十字会青少年会员。各级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当地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在各类学校均成立学校红十字会,健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体系。中、小学红十字会的会长由一名学校领导担任,秘书长一般由德育处(或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高校红十字会的会长由校(院)长或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院)长担任,秘书长一般由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要以创建红十字示范校为抓手,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六有”标准完善学校红十字会的建设,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地开展红十字活动,增强红十字运动在青少年中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培养青少年的公益理念和服务社会的自觉性。

  (二)健全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是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学校主要领导、政教处(德育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少先队大队)、卫生、体育等职能部门及年级负责人、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安排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研究学校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表彰红十字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会员等事宜。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三)完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制度。学校红十字会要认真制定工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红十字会工作。要建立完善会议培训、入会登记、志愿者登记注册、档案管理、社会服务、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规范红十字会员和会费管理。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发展会员和收缴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实施。学校红十字会要加大宣传教育,本着自愿原则,做好会员入会的宣传、动员、申请登记备案工作。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学校红十字会要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组织收缴会费,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各项活动。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度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并在全体会员中公布。

  (五)建立学校红十字工作激励机制。学校要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德育教育目标管理和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保障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老师的上班时间和相关权利,对具体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折算一定的工作量,与其他工作一同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红十字会兼职干部(老师)在晋升晋级方面第一先考虑,对参加红十字会工作的学生要进行鼓励,做出成绩的要进行表彰并与学生的整体评优机制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红十字会、教育部门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并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研究协调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地推进工作创新。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把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协调和推进力度,做到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按照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六有”标准加强学校红十字会能力建设,建立完整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红十字会工作,努力形成学校支持、红会指导、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支持力度。红十字青少年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各学校参与的原则,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积极争取财政、教育、卫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加大对学校红十字会、红十字阵地的组织发展、人员培训、活动开展、阵地建设等方面必要的人、财、物支持和经费投入,担负起各部门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社会责任,共同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全面发展。红十字会要主动协调争取部门合力,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规划,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协助培养红十字会工作骨干教师、应急救护培训和卫生健康教师。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地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指导学校积极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创先创优活动。学校要以推进红十字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培育典型。省红十字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慢慢的提升。对被评为各级优秀红十字会员或志愿者的师生员工由学校记入人事或学籍档案,享受学校相应的荣誉待遇;工作突出或做出较大贡献的会员、志愿者,可报请上级红十字会或联合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

  各级红十字会、教育局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方法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要协调其他部门,一同加大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项目开发、活动开展等,支持学校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百花齐放的生动的景象,不断开创全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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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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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推动红十字精神在青少年中传承和弘扬,并真正成为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建议》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等《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逐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逐步加强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红十字事业是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与中华民族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前途和希望。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新时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改进卫生和健康教育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组织并且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有益于学校文明创建,有益于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益于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积极健康的人格,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开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着力完善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学校红十字会在推进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

  (一)总体目标。今后一个时期,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规划,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学校文明创建、教育教学任务、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需要的校内外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规范的学校红十字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到“十四五”末,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建有红十字会组织,切实做到“六有”:有完整的组织架构、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红十字青少年活动阵地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阵地。

  (二)基本任务。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际人道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开展符合青少年各阶段身心特点的疾病预防、心理健康、应急避险、救护培训等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组织有关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宣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救护别人的生命的救助理念。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内外红十字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培育一批红十字文化传播基地、人道教育基地、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等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阵地。

  ——加强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针对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知识和技能纳入教育内容,培训培养急救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红十字应急救护课程资源。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防控、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防灾避险等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启动“红十字爱眼护眼工程”,开展预防艾滋病、心理疏导、远离烟草和毒品等健康教育,有效保护、积极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宣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救助别人的生命的科学知识和助人理念,在大学阶段倡导青少年参与宣传、适度的参与捐献或报名,为这一生命工程积蓄后备力量。

  ——开展志愿服务。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与第二课堂、少先队和共青团活动等相结合,按照符合年龄特点、知识层次、能力水平的原则,开展围绕人道互助和保护生命健康的红十字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开展围绕人道主题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托学校特色成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实行数据库管理,组织体现人道精神的志愿服务活动,为青少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平台。引导、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策划和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打造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品牌。

  ——传播人道理念。将中华民族孝慈仁爱传统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原则相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播红十字精神相结合,在学校积极宣传中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开展青春善言行、探索人道法、人道辩论赛等人道主义教育项目,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内报刊、网络站点平台、第二课堂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交流营、训练营、文化节、主题竞赛、创新传播等活动,倡导保护人的生命与尊严的理念,涵养道德品质,引领社会风尚。

  ——增进交流合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内外红十字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国际国内有关活动,增进地区间红十字青少年的友谊与合作。支持青少年参与东亚、亚太直至全球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网络建设,引导青少年参与跨文化交流、人道问题交流,关注人类面临的全球性挑战,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阵地建设。加大投入建设博爱校医室,建好用好红十字文化传播基地、人道主义教育基地、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等阵地,发挥阵地在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培训、健康安全教育、志愿服务等方面作用,培育一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阵地。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支持机制,探索政府、学校、社会共建共享红十字青少年阵地机制,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设施完备、符合青少年特点并能实现自主运转和持续发展的红十字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三)分类重点。各地要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真实的情况,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特点和知识层次,按照青少年成长规律结合学业任务,分别开展不同内容、不一样的层次的活动。

  在小学,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开展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红十字特色课内外活动,就近就地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帮助青少年树立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互助互爱的道德观念,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

  在中学,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宣传,使青少年学生了解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根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疾病防控等健康知识、安全与应急避险等方面的学习,适度结合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的宣传教育,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参与适合年龄和能力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引导青少年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中学阶段侧重教育引导青少年了解红十字会宗旨,理解基本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树立规则意识,培养责任意识,学习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护、卫生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在大学,重点传播中国红十字会法和国际红十字运动根本原则、国际人道法,弘扬人道精神;普及应急救护技能、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结合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预防艾滋病宣传和青年同伴教育等活动,开展生命教育;宣传和倡导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广泛组织并且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热心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的目的,培养青年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加快建立学校红十字会。学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本着积极、自愿的原则,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成为红十字会青少年会员。各级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当地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在各类学校均成立学校红十字会,健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体系。中、小学红十字会的会长由一名学校领导担任,秘书长一般由德育处(或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高校红十字会的会长由校(院)长或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院)长担任,秘书长一般由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要以创建红十字示范校为抓手,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六有”标准完善学校红十字会的建设,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地开展红十字活动,增强红十字运动在青少年中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培养青少年的公益理念和服务社会的自觉性。

  (二)健全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是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学校主要领导、政教处(德育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少先队大队)、卫生、体育等职能部门及年级负责人、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安排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研究学校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表彰红十字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会员等事宜。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三)完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制度。学校红十字会要认真制定工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红十字会工作。要建立完善会议培训、入会登记、志愿者登记注册、档案管理、社会服务、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规范红十字会员和会费管理。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发展会员和收缴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实施。学校红十字会要加大宣传教育,本着自愿原则,做好会员入会的宣传、动员、申请登记备案工作。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学校红十字会要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组织收缴会费,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各项活动。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度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并在全体会员中公布。

  (五)建立学校红十字工作激励机制。学校要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德育教育目标管理和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保障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老师的上班时间和相关权利,对具体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折算一定的工作量,与其他工作一同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红十字会兼职干部(老师)在晋升晋级方面第一先考虑,对参加红十字会工作的学生要进行鼓励,做出成绩的要进行表彰并与学生的整体评优机制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红十字会、教育部门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并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研究协调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地推进工作创新。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把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协调和推进力度,做到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按照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六有”标准加强学校红十字会能力建设,建立完整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红十字会工作,努力形成学校支持、红会指导、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支持力度。红十字青少年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各学校参与的原则,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积极争取财政、教育、卫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加大对学校红十字会、红十字阵地的组织发展、人员培训、活动开展、阵地建设等方面必要的人、财、物支持和经费投入,担负起各部门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社会责任,共同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全面发展。红十字会要主动协调争取部门合力,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要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规划,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协助培养红十字会工作骨干教师、应急救护培训和卫生健康教师。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地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要指导学校积极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创先创优活动。学校要以推进红十字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培育典型。省红十字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慢慢的提升。对被评为各级优秀红十字会员或志愿者的师生员工由学校记入人事或学籍档案,享受学校相应的荣誉待遇;工作突出或做出较大贡献的会员、志愿者,可报请上级红十字会或联合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

  各级红十字会、教育局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方法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要协调其他部门,一同加大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项目开发、活动开展等,支持学校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百花齐放的生动的景象,不断开创全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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